几年前,或者说,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出来前,青少年维权,大家并不注意,团的权益部成立晚,基础薄,功能却“异常庞大”,凡是其他部门没有明确的职能,统统放到了权益部门,于是呼,每年年底写总结最忙的莫过于权益部了,大大小小的工作总结就有20多篇,简直不胜其烦。后来,就耍了个小聪明,凡是无关紧要的总结,一律拷贝,当然要变变数据。这种做法,尽管不是很诚实,但也实在是无可奈何之举。
去年以来,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,这得益于大权益观的提出,团的各级组织一下子开始高度重视青少年的维权工作,维权工作的春天开始来临。这不仅是青少年的好事,更是所有权益工作者的好事。因为作用体现地位。这一下,权益部门的位置就靠前排了。
位置提前了,就要付出提前的“代价”。我们开始认真思考究竟维护青少年的哪些权益?只有把维权内容abc搞清楚了,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干工作。当前青少年需要保护的合法权益很多,按照团中央的说法,主要有六大领域,即:学习教育、就业创业、恋爱婚姻、身心健康、困难救助、预防犯罪。应该说,涵盖了青少年成长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。换句话说,凡是涉及到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不公平、不公正、不合理待遇的,就可以到团组织寻求帮助;凡是青少年在成长发展过程中,由于主客观环境和条件约束(贫困、心理疾病等等),不能实现正当合法权益的,就可以到团组织寻求帮助。当然,一切不合理、甚至不合法以及合理、合法,但明显无法实现的权益,就不能予以维护了。
客观地讲,由于条件尚不具备,支撑能力不足,各个领域的维权任务还处在起步阶段。许多维权内容和任务,还停留在理论层面。不过,大势所趋,随着青年民生的高度关注和科学发展观的不断落实,维权的实践程度及其效果会越来越高。